本報北京11月30日電 (記者北夢原)今天,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《存款保險條例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。根據該意見稿,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,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。
  所謂存款保險,是指存款銀行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,當個別存款銀行經營出現問題時,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。
  意見稿規定,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、農村合作銀行、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(以下統稱投保機構),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。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。
  意見稿還規定,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,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。即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,將獲得全額賠付。而對於超出50萬元的部分,存款人將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。
  央行發佈說明表示,根據2013年底的存款情況進行測算,該限額可以覆蓋99.63%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。
  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,其資金來源主要是金融機構按規定交納的保費。存款人不需要繳納保費。
  央行表示,建立存款保險制度,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利益,維護金融市場和公眾對我國銀行體系的信心,推動形成市場化的風險防範和化解機制,建立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,促進我國金融體系健康發展。
  (原標題:存款保險條例公開征求意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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