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來源: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
  圖片來源: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
  中新網1月9日電 據“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”消息,1月9日上午,北京東城法院開庭審理了成龍之子陳祖明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。審判員當庭宣判,認定被告人陳祖明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。
  庭審結束後,陳祖明容留他人吸毒案審判員林梅梅進行訪談,詳細解讀案件。
  談到房祖名刑罰輕於涉毒藝人李代沫的原因。林梅梅表示,“從朝陽法院發佈的案件審理情況來看,李代沫先後多次容留3人吸食毒品,公安機關掌握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的線索後,將李代沫抓獲,並無自首情節。朝陽法院以李代沫犯容留他人吸毒罪,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。被告人陳祖名的行為與李代沫相比,容留次數比李代沫少,且有自首情節,故對其判處的刑罰輕於李代沫”。  (原標題:審判員談房祖名刑罰輕於李代沫:容留次數比李少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p63qiiay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